各单位(部门):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与鄞州区校地合作工作,现就每月报送各单位(部门)与鄞州区校地服务工作材料明确如下:一、指导思想进一步推进学校与鄞州区校地合作工作,总结、提炼形成一批优秀案例,打响“城院在鄞州”品牌,不断推动学校与鄞州区校地服务工作更上台阶。二、目标(一)总结上月已完成的工作,提出当月工作计划。(二)提炼服务鄞州区乡镇(街道)的优秀经验与做法。三、写作要求(一)文体要规范:用记述文体或说明文体,不抒情、不议论、不评价,避免写成新闻报道等文体。(二)文风要规范:文字力求严谨、简炼、朴实,少作议论,以事实和数据说话,戒除大话、空话、套话、含糊语句,避免使用生僻专业用语或词汇。(三)格式要规范:对撰写过程中的时间、名称、人名格式等作出统一要求。1.时间具体到“日”,标准格式为“2022年1月1日”;2.文字、表格涉及学校内设组织机构名称和有关术语,参照《关于规范学校组织机构简称和有关术语的通知》要求:http://172.18.0.4/nbxxw/bmtz1/dbxb/201709/t20170920_60722.htm3.各类项目等请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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