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查看次数:57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教育厅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启动了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为组织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范围

针对我校“十三五”期间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教育厅立项发文时算起。

三、立项数量与评审方式

高等教育“十三五”教学改革项目分两批立项。今年组织开展第一批项目立项工作。立项方式继续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我校第一批有8个名额。

学校将在申报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评审结果进行校内公示(申报书前5部分,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在申报限额内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正式发文立项。

三、其他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项目要从解决教学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教学改革项目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同时,为积极培育全域性、高水平的教学成果,高校要加强对本校教学工作的统筹,必要时可联系其他高校或关联学术组织,重点设计和推进部分改革项目。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请各单位加强研究与团队协同,做好项目申报的动员与组织工作。为确保申报的质量和公平,要求各申报单位组织推荐评审并进行排名。

四、材料上报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所在部门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请于201892日前将《申请书》纸质一式8份和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交许老师处。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