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4查看次数:56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程》和《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2018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183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开始征集宁波市教育科学2018年规划课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立项数为100项。重点课题研究资助经费为1万元,各区县(市)和学校(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配套课题研究经费。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的方法。资助经费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帐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实现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监督检查。资助经费分两次拨款。第一次在课题立项后拨付,额度为5000;第二次在课题结题验收后拨付,额度为5000元。重点课题结题的条件是主要研究内容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或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研究成果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三等奖及以上。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立项数为200项,研究经费自筹。

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单位)实际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市教科规划办根据课题类别对课题分别进行评审,未获重点课题立项的不参加规划课题评审,请课题负责人谨慎选择。

二、申报课题条件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数额为10项,其中重点课题3项,规划课题7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2.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以上的;

3.承担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4.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足两年的。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课题归属申报单位。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33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填写《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申报重点课题一式6份,申报规划课题一式3份,每一份都由本单位负责人在“五、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处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A4纸打印,左侧3钉装订。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活页评审表》(一式10份),A4纸打印,左侧3钉装订。

3.《宁波市教育科学2018年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

4.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在331500之前将相关材料上交到许老师处。

附件: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表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活页评审表

3、宁波市教育科学2018年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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