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开云网页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城院政〔2014〕27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每位教职工申报校级科研项目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至多1项。
一、科研项目
1、项目分类
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专项项目、剿灭劣Ⅴ类水专项项目、思政专项重点项目、思政专项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专项项目的申请者应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的产学研、服务地方、学科建设、科研及管理等各项工作,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剿灭劣Ⅴ类水专项项目的申请者应深入治水第一线,通过蹲点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考察治水实践,总结治水经验,挖掘鲜活素材,围绕“新时期水污染防治要求、对策及公众参与”,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和治水热点问题等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撰写社会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相关研究将优先列入2017年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建设立项。优秀理论研究成果(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将以后期成果资助形式立项,由市教育局遴选纳入省社科规划课题。
思政专项的研究方向主要围绕学校的基层党建、责任文化、职业素养、思政理论课建设、文化校园建设等工作展开,以推动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发展为研究目标。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均须在指南范围内选题申报(详见附件,重点项目已注明),不可自行更改选题名称,研究范围除有明确指向(如二级党组织等)外,其他均为全校。发布单位将选择理论创新优、实践探索新、对策建议实的项目设计予以优先立项。
2、研究期限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青年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剿灭劣Ⅴ类水专项项目研究必须在2017年11月前结题。
(3)申报重点项目未获立项的项目可参与一般项目的评审。
(4)思政专项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但决策建议稿须在1年内完成并被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采纳;思政专项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申报思政专项重点项目未获立项的项目不再参与思政专项一般项目的评审。
3、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思政专项重点项目。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以下的青年教师可申报青年专项项目。
(3)剿灭劣Ⅴ类水专项项目作为重点项目管理。
(4)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但一般不超过5人。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项目。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①申报人不是项目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②项目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③一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尤其是用相同或不同选题同时申报常规项目和思政项目的;
④正在承担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思政项目、青年专项项目)而未结题的;
⑤申报人二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单位科研管理规定的;
⑥该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
4、科研重点项目结题要求(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认定为结题)
(1)预期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论文1篇须正式发表于“浙江大学版”和“北京大学版”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最新版请见附件或进入科技处网站下载),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1篇。
(2)由宁波市委、市政府采纳或浙江省各厅级行政部门采纳,或获得宁波市委、市政府领导或者浙江省各厅级行政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提供证明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1篇。
(3)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后,获局级及以上项目再立项的,提交立项材料,即认定结题。
(4)剿灭劣Ⅴ类水专项项目预期成果为调查报告或理论文章。
(5)所有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注明“开云网页版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等资助信息。
5、思政专项项目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为论文+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论文须公开发表;决策建议稿要求主题明确,有理、有据、有建议、有可操作性,字数一般为4000字左右,须被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采纳;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2)一般项目结题成果形式为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要求主题明确,有理、有据、有建议、有可操作性,字数一般为4000字左右,须被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采纳;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
6、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报表》(附件1、2)一式1份。
(2)《立项评审表》(附件1、2)一式10份,表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及其所在单位等背景资料和信息,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3)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提交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1、2),并加盖部门公章。
(4)一并递交以上材料电子文档。
《申报表》、《立项评审表》均用A4纸正反打印,《申报表》即作为项目执行过程中检查、验收、结题等管理活动的主要依据之一,所以申报人须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表达要准确、严谨。
每年的5月和12月集中办理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手续,2017年11月受理剿灭劣Ⅴ类水专项项目结题手续,请已到期及提前完成项目的负责人按时填报结题验收表,科技处不再单独发布结题通知。
7、截止时间
学校受理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统一汇总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按时交至对口管理部门,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科技处联系人:方 磊
联系电话:88122301 短号:655458
邮箱地址:fanglei@nbcc.cn
校思政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朱春佳
联系电话:88122287 短号:645676
邮箱地址:zhuchunjia@nbcc.cn
附件:1.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材料
2. 校级科研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材料
(附件1-2点此处下载)
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为进一步引导全校广大教师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围绕我校推进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和实践工作,使我校的分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信息化手段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创新、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和突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校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经费
1、常规项目
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具体如下: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申报重点项目未获立项的项目可参与一般课题的评审。
3、经费支持:重点项目每项为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为3000元。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校内一般项目;
2、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但一般不超过5人。参与人员的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项目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校内教研项目而未结题的;
(5)已经立项的各类教学建设项目又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
(6)申报人二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单位教科研管理规定的;
(7)该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
三、课题成果要求
1、重点项目要求正式发表于二级核心以上刊物论文1篇或一般刊物2篇(不含录用通知书),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并附具体的实施成果;
2、一般项目要求正式发表于公开发行刊物论文1篇(不含录用通知书),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并附具体建设成果。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2017年度校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
2、《2017年度校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表》(附件2)一式8份,表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及其所在单位等背景资料和信息,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3、文件标题统一为“表格类别-所在单位-申请者姓名-课题名称”,即“申报表-XX学院-XXX-XXXXXX”和“评审表-XX学院-XXX-XXXXXX”),表格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并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
其中,《申报表》即作为项目执行过程中检查、验收、结题等管理活动的主要依据之一,所以申报人须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表达要准确、严谨。
五、截止时间
教务处受理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2017年度校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并填写《2017年度校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汇总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按时交至教务处,教务处不单独受理个人的申报。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等教学教学改革实践探索,把教学改革实践研究作为学院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抓紧抓好。要加强对本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工作的引导和指导,紧密结合我校教学改革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选题。要通过合理的引导和管理,促进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能够形成一批有一定深度的、有推广价值的标志性成果,为我校的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做出贡献。
联系人:原素芳 办公电话:2247 短号:688582
E-mail:yuansufang@nnbcc.cn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在5月19日之前将材料上交到许幼明处
科技处
校思政研究会
教务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