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9查看次数:13作者:未知

各单位(部门):

    为了配合学校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根据《开云网页版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城院政〔201462号)及《开云网页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城院政〔20153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统计时间段:201671-20161231日。

     2、统计类别:本次统计包括上述时间段内新增的“开云网页版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中所涉及的所有方面。具体包括教研项目工作量、教学奖项工作量、教学建设及成果工作量、教学团队建设工作量、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量、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量、教研成果鉴定(评审)工作量、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工作量八大部分。其中对于教研项目工作量、教学建设工作量等表格中已经列出的教研项目请根据表格进行核对统计(本次只统计新增部分,历年立项课题的年度教研工作量在第二学期统计),其余部分请自行上报,并按照表格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再版修订教材不计教研工作量,禁止重复提交。由科技处负责立项的项目均由科技处负责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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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方式:
本次教研工作量统计采用在线填报方式,通过宁波城市学院教研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网址为:http://jyxt.nbcc.cn/,登陆名和密码均为教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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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教材需提交封面、目录复印件;获奖等上报时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佐证材料一律不予返还)。各单位、部门上报时请上交系统生成的纸质汇总表,书面材料必须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其他要求:已结题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结题备案手续,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2016年上半年漏报的项目及获奖等请于本次统计补报。

6、截止日期:本次统计工作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1216日(周五)下午15:00,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教职工教研工作量统计和有关佐证材料的收集工作,将统计材料统一汇总后,按时提交至教务处。对于在外进修人员,由各单位负责及时通知教师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