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8查看次数:13作者:未知

各单位(部门)、各位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 号)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691 号)精神和全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

2、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3、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 采集对象

学校在编在册教职工,包括事业编制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港澳台和外籍教师包含在内)。

三、系统访问地址:http://jiaoshi.zjedu.gov.cn,打开教师自助子系统,用户名为教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由本部门的联络员分发或者点击“查询管理员联系信息”自助获取,初次登录系统后务必按要求修改密码。

四、采集内容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减轻大家的工作量,本次信息采集采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师协同录入数据的方式。请教职工严格根据“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采集指南进行核对、修正与完整填写。

1、基本信息(由人事处负责部分批量导入,由教师登陆系统根据指南进行填写);

2、学习经历(由教师登陆系统根据指南进行填写,从本科或专科学历开始填写;如未有以上学历的,则最低从高中学历开始填写);

3、工作经历信息(由教师登陆系统根据指南进行填写);

4、岗位聘任信息(由教师登陆系统根据指南进行填写);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由教师登陆系统根据指南进行填写);

6、基本待遇信息表(本次不用填写);

7、年度考核信息表(由人事处负责导入);

8、教师资格信息(由教师登陆系统根据指南进行填写);

9、师德信息表(由教师登陆系统根据指南进行填写)

10、教育教学信息(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教师的教育教学信息,由教师登陆系统根据指南进行填写,从 2015 1 月份开始采集);

11、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信息(根据教务处和科技处提供的参考数据,由教师登陆系统根据指南进行填写,其中代表性成果和项目不超过五项,时间从 2015 1 月起);

12、入选人才项目(由人事处负责批量导入);

13、国内培训信息(由教师登陆系统填写,时间从 2010 1 月起);

14、海外研修(访学)信息(由教师登陆系统填写);

15、技能及证书信息(由教师登陆系统填写);

16、联系方式信息(由教师登陆系统填写,原则上要填写手机号)。

请各教职工员提供所填信息的证明或证书复印件(户口本所在页;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明(201312月前);培训证书证明;荣誉证书等);单位/部门借此次契机为所在部门人员建立业务档案,用于核对与存档。

五、采集要求

   1、实行“谁采集谁负责”。请每位教职工及时、全面、准确填写。如未按照要求填写,系统内将无法生成正确的个人信息档案,会影响日后职称晋升、人事调动、离退休等一系列手续办理,望慎重对待。

2、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信息收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效准确采集数据。各单位/部门要专门成立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组,指定负责人,落实信息采集责任,各单位/部门指定联络员一名,协助本单位/部门数据采集工作的负责人做好首次教职工的数据采集工作,

3、严格审核把关。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覆盖面广、工作专业性强、环节复杂,各单位/部门数据采集工作组要督促教职工按照工作进度的时间节点及时高效的填写与上交材佐证材料,要及时进行信息审核与纸质文档的签字确认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首次数据采集工作。

请各单位/部门于1124日(周四)下午400之前把所在单位/部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人事处1-403,联系人:刘毅,联系电话:85037,短号:688729

六、工作进度

时间

工作进度

责任部门

11 12 日之前

完成教师基本信息导入和教师初始密码的设置

人事处

11 13 -11 24

相关各类数据的准备

各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

11 24日(周四)下午400前上报

各部门上报信息采集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各单位/部门

11 25

各单位/部门信息采集负责人与联系员系统操作指导集中培训、答疑与辅导。

人事处、装备部

11 25 -12 4

教职工填报和更正个人数据,完成首次数据采集工作。(12 5 日开始教师个人账户禁用)

教职工

12 5-12 8

完成数据的审核。

各单位/部门

12 9-12 12

教师修改错误数据,打印个人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签字。

各单位/部门

12 13-12 15

学校核定,并上报省教育厅。

各单位/部门、人事处、装备部

 

人事处

20161123

 附件:

1、各部门信息采集工作组样表

2、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工作指南

3、“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采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