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公共服务改革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2查看次数:14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开云网页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城院政〔201427号)文件的精神,2016年度公共服务改革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要求
  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结合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鼓励参照指南选题(详见指南,附件1),或选取某一角度进行具体设计、研究,也可自行选题申报。届时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申报者递交成果的形式为课题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其中决策建议稿要求主题明确,有理、有据、有建议,字数一般为3000字左右。
  2、研究期限
  
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3、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但一般不超过5人。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项目。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①申报人不是项目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②项目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③申报人二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单位科研管理规定的;
  ④该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
  4、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3份,表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及其所在单位等背景资料和信息,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3)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提交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3),并加盖部门公章。
  (4)一并递交以上材料电子文档。
  《申报表》、《立项评审表》均用A4纸正反打印,《申报表》即作为项目执行过程中检查、验收、结题等管理活动的主要依据之一,所以申报人须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表达要准确、严谨。
  5、截止时间
  学校受理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11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统一汇总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按时交至对口管理部门,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在11281500之前将材料上交到许幼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