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9查看次数:15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2017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2017年度市软科学研究以服务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为目标,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有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八八战略”、“两创”“两富”“两美”战略,扎实推进“一圈三中心”、创新型城市以及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建设等科技、经济、社会改革、创新、发展中的一系列前瞻性、战略性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而展开。选题范围详见《201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指南》。
  二、申报要求
  12017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大(招标)项目、面上项目与出版项目三大类。其中重大(招标)类项目不得更改(招标)项目名称;面上项目包括若干小类,每小类列有若干参考选题。申报单位可径行申报面上项目所列选题,也可结合面上项目所列选题方向自行确定选题;出版项目自定选题。 

  2、申报主体须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机关法人单位。

  提倡、鼓励与支持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联合申报与研究软科学项目。市外单位申报时,必须在本市内有具备资质的合作单位。

  项目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一致。

  3、累计已负责1个在研软科学项目,或已参与2个在研软科学项目的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并通过验收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在研国家、省级自然基金、社科基金、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申报2017年度市软科学项目。

  4、既往有项目撤题(中止)情形者,原则上不得申报2017年度任何类型软科学项目。有结题情形者,原则上不得申报2017年度重大(招标)类项目。

  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已承担相关市级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内容基本或完全相同的选题。 
  三、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账号密码信息详询各单位科研秘书);
  2、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在线初审、推荐至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3、经科技分中心网上核准,并取得项目受理编号后,申报人可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前三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A4正反打印一式四份(其中一份所在单位意见学院签字盖章)装订成册,上报科技处。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1024日,请在10241400之前将申报材料上交到许幼明处
  
  
附件:201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