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教育素质提高计划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8查看次数:15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与我校《教职工培养行动计划》(宁城院政〔201382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部门)结合提升教师专业业务能力与专业学科能力的目标,组织教师结合专业实际、尽量利用暑假时间选择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中的项目进行业务培训。

()培训目标

以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培训质量,为我校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选拔原则

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综合推荐,择优选派。

(三)培训期间

20167-12

(四)培训对象及要求

培训对象:专任教师、实践指导教师;

培训要求:未参加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培训项目的中青年教师优先推荐。

(五)培训类型与申报办法

    1、培训类型

1)国内业务培训项目

2)企业顶岗培训项目

2、培训项目申报办法

1)教师登入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http://guopei.hvett.com.cn) 或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 (http://gxjs.zjedu.gov.cn)网站;

2)在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中点击“国培项目通知”或是“联盟培训通知”;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页面上的“2015年浙江省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中查找各培训项目的具体内容与时间安排,教师可结合自身岗位、专业与自身业务成长等情况,选择培训项目。

3)教师选择好培训项目后,填写《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附上选择的培训简介(包括培训内容,时间,费用等)上交给所在的单位(部门)。

4)经单位(部门)与学校审批后,教师可在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的“国培项目报名”或“联盟培训报名”中进行注册报名;或是在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注册个人账号并由学校进行账号审核后报名。

(六)培训申报程序

1、根据选拔条件,个人填写《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向所在单位(部门)申请;

2、各单位(部门)根据专业建设和专业学科提升的需要提出审核意见。专任教师、实践指导教师、聘有教学科研岗位的双肩挑人员人数超20人的二级学院,可推荐名额不超4人;相关人员人数未超20人的二级学院,可推荐名额不超2人。机关、教辅等部门双肩挑人员如需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请单独申报,并经人事处审批方可参加。

(六)其他

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中的培训计入个人的培训学时。经审批的培训项目,人事处承担培训费的80%(最多不超过2万元),参训人员凭结业证书报销,其他费用由所在单位(部门)统筹或个人承担。

 

附:1、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

2、2016年国培/省培项目报名汇总表

 

请我院要参加培训的老师在72日之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稿发给许幼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