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浙科金办发〔2016〕11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按照我省科技发展规划任务和目标要求,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依据“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向全省发布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本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另行通知。
二、申报项目数量
1.我校今年刚注册成为依托单位,限报4项。
2.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申请总量的40%。
三、申报时间安排
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填报工作,自2016年4月30日上午9:00时开始,5月16日下午16:00截止。
5月17-25日,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预评审与网络提交工作(如学校申报总数≤4项,将不进行评审推荐工作)。5月31日下午16:00前必须再次提交。进入网络申报阶段后,具体申报事宜请入选者届时联系科技处。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单位应当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及时通知、检查、督促各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文档的填报、上报工作。之后进入第二阶段网络申报,具体事宜请入选者联系科技处进行网络申报。
四、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2.申请人应当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我校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并且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3.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并在申报表中签字。
4.因违反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被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6.2014年1月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
7.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8.在省内专家评审组评审开始前,如通过省外同行专家评审的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确认获得了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其申请的省基金项目将失去省内专家继续评审的资格。
9.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五、省外专家推荐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决定进一步扩充省外评审专家库,请各位会员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省外专家推荐”栏目,积极推荐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为人公正的省外同行专家。“省外专家推荐”栏目常年对注册会员开放。2016年5月30日前推荐的省外专家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审核入库后将可参加2017年度项目评审。
六、提交材料
1.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部门签字盖章)。
2.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一式5份,A4纸正反打印)。
附件:1.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2.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3.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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