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8查看次数:6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一圈三中心”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提高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1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01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调研报告的范围
  
参评文章仅限于政府系统单位和个人2015年度撰写的各类调研报告,篇幅一般不超过8000字。凡不宜公开发表的内容和数据,请作者和参评单位自行删除。已经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调研成果、各类领导讲话稿、纯理论性文章不纳入评选范围。
  二、参评调研报告的报送要求
  
参评文章由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办公室(综合处或政策法规处)统一组织初选和报送,各县(市)区报送的调查报告不超过5篇,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不超过3篇。
  每篇参评的调查报告要求报送打印稿一式16份(统一为word文档,3号字体,打印稿上不要署作者姓名和单位),并填写2015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登记表一式2份(样表见附件,其中1份单位推荐意见处部门盖章)。同时,请各报送单位通过党政系统内网,把调研报告电子文档发到市政府研究室内网邮箱。
  三、参评调研报告的报送时间
  
相关材料请在411前报许幼明处。
  四、参评调研报告的评选表彰
  
市政府研究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部门领导对参评文章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由市政府办公厅进行通报表彰。同时,对部分优秀调研报告汇编成册,整理出版《2015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性思考》一书。

    附件:2015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