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子女统筹填报方法

发布时间:2015-12-10查看次数:2作者:未知

一、办理对象

1、办理对象为我校正式在编(事业编制)教工的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811日及以后出生)且尚未就业的子女(年龄已超过18周岁但仍在读高中、中专、职高、技校的子女,需凭学校证明经父母所在学校核实同意后延长1年,学校在港澳台及国外的不在延长范围)。

二、缴费方式

20161月集中在工资中扣款(如需开具收据,请于2016110日前到校计财处自行交款并到校工会登记,避免重复扣款)。

三、办理要求

(一)凡继续在我校办理子女统筹的教职工

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填写2016年子女统筹医疗办卡登记表(原有)”(附件1中的sheet“原有”):

1、无需更改定点医院的,在表中“定点医院”一栏留白即可。

2需更改定点医院的,需提供子女一寸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及更改后的定点医院名称,并上交子女医疗统筹证(指带有照片的塑封卡片),并在表中“定点医院”一栏中填上相应医院名称教职工或子女如遇改名的,上报时依旧沿用2015年申报时使用的姓名,以免医保中心无法识别。

(二)2015年未办理子女统筹,2016年需要办理的教职工

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填写2016年子女统筹医疗办卡登记表(新增)”(附件1中的sheet“新增”)其中父母均为我校正式在编(事业编制)人员的,由母亲所在学院或部门申报。子女已申报户口的,请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本人与子女的那两页复印件(复印件中都必须呈现本人与子女各自的身份证号码);尚未申报户口的,请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外,需提供子女一寸照片一张,照片背后请注明子女姓名、家长姓名和定点医院名称。

(三)原持有外单位市级子女统筹医疗卡但今年需转入我校的教职工

请提出申请,说明转入理由经校工会负责人批准后填报

附件1:2016年子女统筹医疗办卡登记表.xls
附件2:2016年度子女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