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立项“十二五”期间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及部分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4查看次数:3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为落实《开云网页版“十二五”期间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宁城院党【201124号)精神,我校组织立项了2013年“十二五”期间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项目,现建设期满,组织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立项的“十二五”期间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的2012年立项的校级示范课程项目、延期结题的20132014年立项的校级特色教材。具体参考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将按照《开云网页版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城院政〔201254号)(附件2)及各项目立项申报要求,对照项目立项时的目标和规划,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各项目建设项目所在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各学院在验收结束后须将验收材料和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并公布最终通过验收的项目名单。

三、基本目标

1.示范课程建设理念先进、教改方案科学完整、改革措施有力,达到了立项时设定的课程建设目标。在提升教学水平方面具有示范作用。课程教学目的科学明确,课程标准、课程整体设计及单元设计、教学课件等文件齐全规范;课程选用优秀高职高专教材,教学内容先进,教参材料丰富;课程努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注重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好。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富有成效,吸引企业专家参与教学,受到学生欢迎;课程的学生评教优秀,课程特色鲜明。课程网络资源丰富,网站建设规范,使用率高。提炼形成具有本课程特色的教学模式。

2.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点应在人才培养模式和产学合作等方面改革和创新实践,提炼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或典型案例。

3、专业群核心课程群建设应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网络教学资源、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充分的示范性。提炼形成课程群核心课程建设成效、理念、机制。

4.各类项目的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四、验收侧重点

1、重点改革与建设课程:按照《重点改革与建设课程验收指标体系》(附件3)要求,检查在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课程网站建设、立体化教材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是否完成建设目标,重点检查建设后的增量。

2、精品视频公开课:对照申报材料,按照《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附件4)、检查视频拍摄内容体系、拍摄内容规范程度、拍摄质量,以及课堂教学应用等方面。

3、网络资源共享课:对照申报材料,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附件5),检查网络资源上传情况、课堂教学应用情况。

4、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示范点建设对照立项申报材料,做出充分总结,并提炼人才培养模式案例至少1个。

5、校级专业群核心课程群建设项目对照立项申报材料,进行充分总结提炼,专业群核心课程群建设案例至少1个。

五、材料提交

1、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宁波城市学院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6),提交结题材料顺序依次为:结题验收表、立项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精品视频公开课还需额外提交视频光盘一张。

2、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示范点建设项目及校级专业群核心课程群建设项目材料提交顺序依次为:结题验收表(附件7、附件8)、立项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典型案例。

3、校级特色教材建设项目验收需提交建设期内正式出版的同名教材一本。

4、学校验收时间为20151210前,各单位验收时间自行安排,最终提交教务处结题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附件91份。

请相关老师在127日之前将结题材料上交到许幼明老师处。

附件:

1拟验收名单

2、《开云网页版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城院政〔2012〕54号)

3、《重点改革与建设课程验收指标体系》

4、《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

5、《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6、《宁波城市学院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7、《宁波城市学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示范点结题验收表》

8、《宁波城市学院校级专业群核心课程群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9、《拟验收项目学院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