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2查看次数:2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现将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说明》(浙高司函〔2015〕3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专业实际,由教师个人直接申报,培训结束凭结业证书及发票到人事处报销。
联系人林海燕:661349/88122236。
人事处
2015年9月18日
附件:关于公布2015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