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根据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甬教〔2015〕199号),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宁波市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甬总工[2015]29号)和市总工会、市旅游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市级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组织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总工〔2015〕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职工实际情况,现将组织2015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请各分工会按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报名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以人事处名单为准)
二、线路和费用要求
1、疗休养费用按不高于2000元/人·年的限额标准,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不能含门票费、旅游费等项目;
2、疗休养业务按相关规定,已由校招投标领导小组统一招标确定,为宁波浙仑海外旅行社集团、宁波锦江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两家旅行社负责承接,时间不超过5天。
三、组织管理
1、统一设定六条线路,参加的会员可随意选择,并向所在分工会报名;
2、每条线路指定1—2个分工会进行组织实施。
四、时间、线路
批次 | 时间 | 线路 | 交通 |
第一批 | 7月13——17日 | 遂昌淘金、畲乡走婚、缙云仙都五日 | 汽车 |
第二批 | 7月20——24日 | 舌尖上的潮汕、生态京明、南澳岛五日 | 动车 |
第三批 | 7月20——24日 | 清凉莫干山、竹乡安吉五日 | 汽车 |
第四批 | 7月27日——31日 | 建德大慈岩、富春山水、新沙岛五日 | 汽车 |
第五批 | 8月3日—6日 | 宁德世界地质公园、屏南山水四日 | 动车 |
第六批 | 8月10—13日 | 南昌、庐山避暑清凉四日 | 动车 |
注:报名不足35人的线路并入其他线路
五、报名要求
1、请会员于6月23日(周二)前向所在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报名,各分工会统计整理后将报名表(附件1)于6月24日(周三)上报到校工会办公室,名单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
4、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制订规范的工作台帐,备案登记、存档备查,对经营服务单位承接的每批次疗休养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 10月初将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和备案情况统计表(附件3)统一报校工会,校工会按规定要求上报市教育工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