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3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本科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70号)和《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69号)要求,决定实施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计导向
要围绕省教育厅出台的教学综合改革政策,突出应用型高校建设,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学业指导管理,突出课堂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其他立项范围、申报基本要求和项目管理分别参照《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见附件1、2)要求执行。
二、继续实行“分名额到校、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制”
各校结合本校实际组织申报,校内公示后严格按项目名额。我校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限推荐2项,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限推荐8项。省教育厅对推荐项目基本情况审核后,发文同意立项备案。项目所在学校要按照我省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实效。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抽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设计要依据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实际,重点结合我校人才分类培养工作实施、课程教学有效性建设、信息化教学形态创新、学生就业创业及学业指导等工作开展研究。
2、凡申报立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类项目到期未正常结题者不能申报。
四、材料提交
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4),和《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6),并于6月5日前将电子稿提交至教务处。学校推荐立项的项目通过“浙江省高校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http://jytzlgc.zjut.edu.cn)上传申报材料。
请要申报的老师在6月4日之前将材料上交到许幼明老师处。
附件1.《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
2.《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
6.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