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宁波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7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市人民理论研究会工作安排,2015年度宁波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课题申报自即日起启动,特向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和有关专家学者及本会理事征集研究课题,欢迎踊跃参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倡导理论创新和学术自由,积极开展人民政协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学理论指导。
  二、研究重点
  今年课题研究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为主题,着重就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对推动和发展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意义,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地位、作用,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原则和路径选择,提升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面临的重点、难点及破解思路,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主体、理念、方法、载体、机制、保障,各地政协、有关单位的生动实践和成功经验对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借鉴等方面,按照“旗帜鲜明,观点新颖,逻辑严密,契合主题,论证充分”的要求,开展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
  三、课题管理及申报要求
  1、课题类型:分资助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资助课题经费:重点课题为每项1000012000元,一般课题为每项40006000元。经专家评审立项不资助、申报者愿自筹经费的,可立为不资助课题。
  2、经费补助:经过初审确定为立项资助的课题,在完成初稿后拨付总经费的50%,被确认为年度重点课题后再拨付余额部分。
  3、报送要求:单位或个人都可以申报,但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如是单位推荐的课题,须有推荐单位的意见。已立项的优秀课题或正在申报的课题,也可申报宁波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的研究课题。
  四、完成时间及成果形式
  时间要求:3月中旬正式启动年度课题申报工作;4月上旬汇总申报课题提纲,中旬完成课题初审,下旬向立项课题反馈初审情况;6月上旬上交课题初稿,下旬正式定稿。课题成果为1万字左右的理论文章,其中被立项为重点课题的,将转化为宁波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课题向全国和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机构积极推荐。

  五、申报方式

  1、论文格式要求:标题,华文中宋二号;内容提要,300字以内,楷体小四号;关键词,黑体小四号;作者简介,楷体小四号;正文,仿宋三号,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楷体三号;注释,采用尾注,楷体小四号。
  2、课题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46止,逾期恕不受理。申报时需递交《课题论证申请表》(一式5份,A4纸正反打印,其中1份“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部门盖章)及电子稿。

请要申报的老师在4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到许幼明老师处

 

  附件:2015年度宁波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研究课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