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甬政办发〔200174号)和《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甬科协通〔20158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开展2013-2014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以下简称“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坚持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并重,着力引导和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在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实践,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准确、文字简练、逻辑性强,同等条件下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论文将优先评奖。
  (二)有效时段
  201311日至20141231日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或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入选正式出版论文集的论文均可申报。
  (三)作者资格
  1.凡作者为我市科技人员(科协组织的学会会员优先)的论文均可申报;第一作者为我市科技人员的与外地合作论文也可申报;受委托承担我市有关项目的研究成果论文(作者非我市科技人员)也可申报,但需提供委托方证明。
  2.多人合作论文申报作者不得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以协作组、课题组形式申报的论文,必须署主要完成人名字,人数不超过5人。
  凡属技术总结、综述文章、调研报告、翻译文章及出版书籍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三、报送要求
  (一)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每人限报1篇。每篇论文须提交以下资料:
  1.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1),附论文成果相关证明;
  2.参评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一式4份;
  3.参评一等奖优秀论文需要附查新报告及报送电子申报表。

  (二)参评论文推荐单位为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高校科研院所科协及相关单位。论文推荐单位要组建初评委员会,以总篇数10%的比例严格控制推荐参评论文(要求提供所有参选论文的目录,总数10篇以内推荐1篇),对所推荐的论文要在申报表中提出初评意见、明确参评等级并盖章确认。
  1.参评论文报送校科协,报送时间为615日前。
  2.学校将于630日前完成对参评论文的初评,报送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其中参评一等奖的申报表、参评论文汇总表、初评委名单需报送电子版。请严格按时间要求申报论文,逾期不受理。
  四、组织形式
  (一)设立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统一领导本次评选工作。
  (二)优秀论文的评审在各推荐单位初评的基础上,组织专业学科评审组进行分组评审,最后由市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获奖论文将以适当方式公示。
  五、奖励方法
  优秀论文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项,其中一、二、三等奖颁发市政府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奖颁发市科协荣誉证书。
  
  请要申报的老师在614日之前将材料上交到许幼明老师处

 

  附件:1.2013-2014年度宁波市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2.2013-2014年度参评论文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