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7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一、竞赛名称

2015年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322日前填写报名表交各系

比赛时间:20154 8日(暂定)

三、比赛项目

1.信息化教学设计

2.信息化课堂教学

3.网络课程

四、赛项要求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成员不超过3人。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与教学效果。

1)参赛作品应在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不超过45分钟。

3)参赛教师可选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网站(www.nvic.com.cn资料下载)免费提供的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也可自行选取或制作资源。

4)此赛项为个人赛。

3.网络课程比赛

本赛项考察教师在学习环境网络化、学习资源数字化、学习方式多样化条件下,设计、制作网络课程的能力。

1)参赛作品应体现学习过程管理的特点,满足网络条件下随时随地自主学习的需求,推动课程内涵建设,促进教学模式改革。

2)参赛作品应针对一门课程进行开发,已经用于教学实践并在公共网络开放共享的网络课程。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的网络课程,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方参与,以团体名义报名的,须由我院教师为第一完成人,企业人员可作为团队成员,成员不超过5人。

五、比赛办法

1.报名

参赛教师填写附件3 《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报名表》进行报名。

2.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参赛教师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讲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3.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教师根据教学设计进行不超过45分钟的实际课堂教学,录制成视频提交。

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内容一致,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视频应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视频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不允许另行剪辑。视频技术指标参照附件2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视频技术指标》

4.网络课程比赛

参赛者向竞赛组委会提供网络课程的网址和有关材料,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网络评审。

5 评审标准

参照附件1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评分指标》。

六、组织机构

成立信息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委员会,并履行竞赛领导小组和组委会职能。

主任:徐济惠 赵俊

委员:潘世华,方黛春,张慧,蒋宁,李建兴,万旭成,邵华,朱蓉

秘书:蒋勤

特评专家:学校装备部、教师发展中心、校督导室专家

七、奖项设置

1.各项竞赛设一等奖1-2名,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5%、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5%

2. 获竞赛一等奖者,优先推荐参与校级比赛。

八、其他

1.各参赛教师可参考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网站(www.nvic.edu.cn)上公布展示作品进行制作。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

请将报名表(电子稿)在322日之前发给本系系主任。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