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15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宁城院工[2005]4号文件通知中有关规定精神,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学校在编教职工(以组织人事处认的为准),可凭原始发票,在一方单位享受补贴,每学期补贴5个月,全年补贴10个月,标准以文件规定为准。此次报销的时间段为(2014上半年)。请我院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于9月30日前到校工会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信息学院
201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