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0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发布的《开云网页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城院政〔2010105号,以下简称“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拟于即日起开展我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起止时间:201411日——2014630日。
  2、统计类别:本次统计包括“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规定的所有方面,具体包括科研项目工作量、科研论文工作量、著作工作量、知识产权工作量、科研成果工作量、科研奖项工作量、重点学科建设工作量以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量等几大部分。其中对于科研项目工作量、重点学科建设工作量以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量,请首先根据表格进行核对后,再进行分配统计,其余部分请自行上报,并按照表格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3、统计负责部门:本次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由科技处具体负责。请各单位、部门按文件要求将统计结果提交科技处。统计工作结束后由科技处将统计结果汇总并提交学校计财处,作为2013-2014学年科研工作量津贴发放的依据之一。
  4统计表格:本次科研工作量统计采用在线填报方式,通过宁波城市学院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网址为:学校内网-信息服务-科研管理(点击链接),登陆名和密码均为教师号(同教务系统)。
  5、材料要求:论文、著作、奖项等工作量上报时一定要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具体要求与往年一致。各单位、部门上报时请上交系统生成的汇总表(即往年表格中的表1-9),书面材料必须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其他要求:已结题但未到科技处登记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结题备案手续,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
  7、截止日期:本次统计工作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626日(周四),逾期不予受理。此外,工作量填报过程中,请注意各位教工的所在单位/部门,如有变化及时与科技处联系修改。对于在外进修人员,由各单位负责及时通知教师本人。
  请各单位、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统计和有关佐证材料的收集工作,将统计材料统一汇总后,按时提交科技处。
  

  附件1:《开云网页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城院政〔2010105号)
  附件2:《核心期刊目录(2010)
  附件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科研工作量统计表》(参照用,不填本表)

     (点击此处下载)

请我院老师务必在626日之前进系统填写完成并上交佐证材料(项目不需要)。

联系人:许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