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宁波智慧应用系统绩效评估体系研究》课题比选申报的函

发布时间:2014-06-10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关于邀请参加<宁波智慧应用系统绩效评估体系研究>课题比选申报的函》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智慧城市理论研究,加快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现就邀请参加《宁波智慧应用系统绩效评估体系研究》课题比选申报函告如下:
  一、比选课题
  (一)主要目的
  智慧应用项目是宁波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智慧应用项目绩效评估,是检验智慧应用项目建设成效的必要手段,也是推进宁波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力抓手,对于宁波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制定一个规范、合理、契合宁波智慧城市建设实际的应用项目绩效评估体系,是开展智慧应用项目绩效评估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可以为宁波智慧应用项目建设绩效提供科学合理的检验标准,并为宁波智慧应用项目建设工作提供规范化指导。
  (二)主要内容
  1、全面把握项目绩效评估相关理论,深入调研分析国内外智慧城市重大项目绩效评估体系构建及实施情况。
  2、研究分析宁波市现有智慧应用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及其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3、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宁波实际,研究宁波智慧应用项目绩效评估体系建设的意义、目标、原则,构建宁波智慧城市项目绩效评估体系的指标参数;研究指标参数的获取、权重的确定以及指标评价标准值的确定等;研究宁波智慧应用项目的考核方法、考核流程等;
  4、选取二个以上宁波重大智慧应用项目,运用研究成果,进行试评并形成评估报告。
  (三)研究成果要求
  1、提交《宁波智慧应用项目绩效评估体系研究》研究报告。

  2、提交约5000字左右关于开展宁波智慧应用项目绩效评估的决策建议稿一份。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请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课题研究。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课题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同时,如申请人承担了智研院其他研究课题,按合同期限应结题而未结题的课题超过2项,原则上不能申报。
  三、其他
  (一)课题研究经费不超过10万元,课题结题时间为201412月,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课题验收按照《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对外合作科研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实行。
  (二)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617为止,逾期恕不接受申请。
  (三)申请人须提交《课题申报表》一式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申报表和设计论证活页一律使用A4双面打印。《单位汇总表》一式1A4纸打印。同时递交电子稿
  (四)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在6171500之前将材料上交到许幼明老师处。

   附件:1.2014度宁波市智慧城市比选课题申报表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宁波智慧应用系统绩效评估体系研究》课题比选申报汇总表
     (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