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7查看次数:3作者:未知

各位教师:
  根据《开云网页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城院政〔201427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14年度校内科研项目
申报工作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立项范围
  校内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思政专项重点项目、思政专项一般项目、青年专项项目。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专项项目的研究方向主要围绕学校的产学研、服务地方、学科建设、科研及管理等各项工作展开,不列研究指南。同时,鼓励教师围绕其所在学科,积极开展纯学科性学术研究。
  2思政专项重点项目、思政专项一般项目的研究方向主要围绕学校的责任文化、职业素质、思政理论课建设、党建等各项工作展开,不列研究指南。
  二、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思政专项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思政专项一般项目、青年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申报重点项目未获立项的项目可参与一般项目的评审。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思政专项重点项目。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123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以下的青年教师可申报青年专项项目。
  2、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但一般不超过5人。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项目。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项目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项目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尤其是用相同或不同选题同时申报常规项目和思政项目的;
  (4)正在承担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思政项目、青年专项项目)而未结题的;
  (5)申报人二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单位科研管理规定的;

  (6)该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
  三、科研重点项目和思政专项重点项目结题要求(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1、预期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论文须正式发表于“浙江大学版”和“北京大学版”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1篇。
  2、由宁波市委、市政府采纳或浙江省各厅级行政部门采纳,或获得宁波市委、市政府领导或者浙江省各厅级行政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提供证明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1篇。
  3、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后,获局级及以上项目再立项的,即认定结题。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报表》(附件1一式2
  2《立项评审表》(附件2一式5,表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及其所在单位等背景资料和信息,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3、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提交汇总表一式1(附件3),并加盖部门公章。
  4、一并递交以上材料电子文档。
  《申报表》、《立项评审表》均用A4纸打印,《申报表》即作为项目执行过程中检查、验收、结题等管理活动的主要依据之一,所以申报人须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表达要准确、严谨。
  今后每年的5月和12月集中办理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手续,请已到期及提前完成项目的负责人按时填报结题验收表,科技处不再单独发布结题通知。
  五、截止时间

学校受理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469,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2014年度校内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统一汇总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按时交至对口管理部门,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及时把材料上交到许幼明处

  附件:1. 申报表

     2. 立项评审表

     3. 汇总表
     4. “浙江大学版”和“北京大学版”核心期刊目录

     附件1-3请点此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