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将在今年5月集中办理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手续。结题通过情况将直接影响我校明年申报限额,请有关单位、部门重视并及时组织好到期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手续通过纸质与网上同时办理。请负责人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及佐证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同时递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研究成果原件(论文、著作等)一并上交备查;同时登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成果奖申报网(http://www.zjkysz.cn),分别在“立项项目管理”的“项目年度进展管理”、“结题管理”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逐级完成网上提交,否则无法办理结题手续。
2、论文等成果须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编号”字样。
3、研究成果的形式、数量须与申报书内容一致。
4、截止时间:5月15日。
联系人:方 磊
联系电话:88122301 短号:655458
邮箱地址:fanglei@nbcc.cn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2.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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