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41号)通知精神,为做好2013年我校教师国内访问工程师(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访学经历及其业绩作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的重要依据。
2、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标准鼓励教师申报国内访问工程师,访问工程师不限名额,访问学者各单位、部门限推荐1名,全校不超过3名推荐至省教育厅。
3、拟申请到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作访问工程师或国内知名高校作访问学者(B类)的教师请及时联系接受企业(学校)及导师,达成初步意向,经各单位、部门同意后报学校审查、推荐。
4、各单位、部门要为派出教师统筹安排好学习、工作时间,确保访学质量。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于4月25日前上报访问工程师(B类访问学者)的推荐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人事处。
5、学校将按照师资队伍培养需要和推荐条件确定人选。
6、我校访问工程师实施意见(试行)见附件。
7、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址:http://202.114.99.133/jinxiu/chaxun.asp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90号)
附件5:我校访问工程师实施意见(试行)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在4月23日之前上交相关材料给许幼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