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市科协《关于申报宁波市第七批“金桥工程”重点项目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金桥工程”工作,融集全市科技工作者智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宁波市“金桥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即日起开始宁波市第七批“金桥工程”重点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金桥工程”立项的项目必须具有三个要素,即项目搭桥方、项目服务方和项目被服务方。搭桥方应为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
(二)申报宁波市第七批“金桥工程”重点项目,必须是2013年1月1日后立项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需填写《宁波市科协“金桥工程”重点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并附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填报《宁波市第七批“金桥工程”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二、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项目不得超于2项,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宁波市第七批“金桥工程”重点项目。
三、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将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申报单位意见部门签字盖章)和项目汇总表(一份)于4月10日前统一送至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在4月8日之前将材料上交到许幼明处
附件:1. 2014年宁波市科协“金桥工程”重点项目立项申报表
2. 2014年宁波市第七批“金桥工程”重点项目汇总表
3. 宁波市科协“金桥工程”管理办法
(附件1、2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