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师资梯队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6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为提升我校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根据《开云网页版教职工培养行动计划》(宁城院政〔201382号)、《开云网页版“师资梯队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宁城院政[2008]4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第二轮“师资梯队培养工程”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名额

选拔现任副高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各9名,共18名。

二、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有明确的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具有近三年内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和强烈愿望。

2、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工作业绩突出,通过合格课程评估与教师职教能力评估,教学效果好。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具备相关专业的实践经历,任职期内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合作研发或指导学生实习累计达6个月以上。

3、第一梯队培养对象于200912月之前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在我校工作满1年;任现职以来已以第一作者在二级核心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或中央级出版社出版教材(主编)3及以上;主持完成厅市级及以上课题2或相当级别的地方服务项目或相当级别的教学成果奖或行业内公认的突出成果。

第二梯队培养对象于200912月之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2年及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在学校工作满1年;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在二级核心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或中央级出版社出版教材(主编)2及以上;主持过市局级及以上课题2项或相当级别的地方服务项目或相当级别的教学成果奖或行业内公认的其他成果。

    三、选拔程序

1、申请人填写《开云网页版“师资梯队培养工程”申报表》(见附件),将申请表交于所在单位、部门,所在单位、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初选,初选结果报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3、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4、审定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公布培养对象名单,与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协议。

    四、培养措施

    1、第一梯队培养对象每年给予2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为期3年,共6万元;第二梯队培养对象每年给予1万元的经费资助,为期3年,共3万元。

2、实行协议管理。培养对象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培养内容由人事处牵头,经培养对象、教务处、科技处及所在单位部门共同参与确定,采用跟踪培养、分段评价,确保培养质量。

3、同等条件下,给予培养对象在课题申报、培训进修等方面的优先支持。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113日。

报名方式:申请人将申请表交于本人所在单位、部门,由单位、部门初选排序后,报人事处414A室林海燕(短号:661349,办电:2236)。

请我院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在2014110日之前上交相关材料给许幼明。

 

 

 

宁城院“师资梯队培养工程”申请表.doc
宁城院师资梯队培养工程申请人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