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4年度教职工子女医疗统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9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各学院、部门:

为了做好2014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医疗统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职工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51231日以后出生)且尚未就业的子女(年龄超过18周岁但仍就读高中、中专、职高、职技校的子女,需凭学校证明且经参加统筹方父母单位同意后可延长1年)。2014年市级子女医疗统筹缴费为1200元;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已办理子女医疗统筹又不更改定点医院的无需填表,校工会直接办理申报。

2、凡须继续办理子女医疗统筹且需更改定点医院、卫生院的教职工,请在各学院、部门填写“2014年子女医疗统筹登记表(原有表)”,并上交医疗统筹证上带有照片的卡片,再另交一张一寸照片做新卡(要求近照),背面写上姓名、更改后的定点医院。

3、凡2013年未办理子女医疗统筹,2014年需要办理的请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2014年(新增)子女医疗统筹办卡登记表”(填子女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2)母亲或父亲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交一寸照片一张(照片后请注明子女姓名、家长姓名、定点医院、卫生院),定点医院、卫生院一年一定,年度内不作更改。子女医疗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专科医院不受统筹定点就医限制。

4、对于原有外单位市级子女医疗统筹卡的,今年要转入我校必须填原统筹号(在新增表中填写)。

2014年(新增含转入)子女统筹医疗办卡登记表.xls
2013年度子女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