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将于18-19周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学校教风、学风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由学校统一排考的课程13级学生定于第19周周一——19周周三(
2、由学院自行安排的所有课程13级学生于第18周考核结束,其他年级于第17周考核结束;
3、公共选修课的考查由各开课单位、部门组织安排,于16周随堂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由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宣布。
二、考核方式、命题与制卷
学校鼓励教师创新考核方式,尝试或完善考核改革。每门课程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教学标准确定灵活的考核方式,除过程性考核外,建议设置期末综合测试项目,综合测试项目可为实践测试,也可为方案设计。若为方案设计,要有统一格式,并有相应的评分标准。为了保证考核改革的稳步推进和考核的客观公正,课程必须有具体的考核方案,包括可行的考核方式、明确的评分标准与成绩构成比例,详细的评分记录,考核的时间安排与组织,档案材料的留存方式等。
同一课号的课程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命题难度要适中,有一定的覆盖面,能反映课程标准中对知识、能力获得的基本要求。
三、几项具体要求
1、开卷考试做到一人一书一手写本。
2、考试的各个环节包括命题、流通、保管等都要做好保密工作。考前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试内容进行讲解泄露,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课程作业情况登记表(纸质)、课程过程考核登记表(纸质)、学生过程考核资料(纸质或刻盘)、期末综合实践测试项目考核资料(纸质或刻盘)、期末理论测试考核资料(纸质)、课程考核汇总表(纸质或刻盘)、课程考核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纸质并签字、一式两份)等相关资料装入课程考核档案袋中,交教务办。
4、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仅输入课程总评成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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