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各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1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各项目的建设进度,教务处决定对学校尚未结题的各级各类教学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校成立专家组分学院对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专业群、资源库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1)。

二、专家组组成:有关校领导、教务处、校督导、其他有关专家。

三、时间安排:第11-12周,具体安排经与各学院协商后决定。

四、具体要求:请各学院根据附件清单上的项目内容和建设进度进行自查,未完成建设的项目均要求填写宁波城市学院教学建设项目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具体成果要求如下:

1、教材建设:已出版教材提供教材一本备查;未出版教材按进度提供样本或样章,同时提交自查情况表,内容需明确教材编写进度和拟出版时间。

2、课程建设:按照课程建设进度提交自查情况表,提供课程建设网站。

3、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提交自查情况表,包含进展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

4、专业群(专业)建设:按照立项申报材料要求,提交自查情况表,包含进展情况,已取得的专业建设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

5、资源库建设:按照立项申报材料要求,提交自查情况表,包括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提供网络资源平台供专家查看。

6、实训基地建设:按照建设进度及时总结成果,提交自查情况表,包含进展情况,已取得的专业建设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

7、专家组下学院听学院教学建设项目总体情况汇报,请各学院及时自查,总结,届时做不少于20分钟的PPT汇报。汇报会查看分项目的自查情况表及佐证材料。

教学检查项目清单.xls
宁波城市学院教学建设项目自查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