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9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发布的《开云网页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城院政〔2010105号,以下简称“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情况,拟于即日起开展我校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起止时间:201311日—— 2013630日。  
  2、统计类别:本次统计包括“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规定的所有方面,具体包括科研项目工作量、科研成果工作量、科研奖项工作量、重点学科建设工作量以及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量五大部分。其中对于科研项目工作量、重点学科建设工作量以及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量,请首先根据表格进行核对后,再进行分配统计,其余部分请自行上报,并按照表格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3、统计负责部门:本次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由科技服务与合作处具体负责。请各单位、部门按文件要求将统计结果提交科技处。统计工作结束后由科技处将统计结果汇总并提交学校计财处,作为科研工作量津贴发放的依据。
  4统计结果:本次统计结果将作为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科研工作量津贴发放的依据之一;也将作为本轮聘期岗位考核内容之一。
  5、统计表格:本次科研工作量统计表格详见附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科研工作量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统计所需表格一律用下载的Excel格式填报,请不要随意修改或调整表格的格式。上报时请上交“统计表”书面材料,空表也须同时上交,并报送电子文档。书面材料(包括空表)必须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材料要求:论文、著作、奖项等工作量上报时一定要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统计表”。
  7、其他要求:已结题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结题备案手续,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
  8、截止日期:本次统计工作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71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在外进修人员,由各单位负责及时通知教师本人。  
  请各单位、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统计和有关佐证材料的收集工作,将统计材料统一汇总后,按时提交科技处。
  
  联系人:候苏红    电话:88122301    短号:687231
      E-mailhousuhong@yeah.net

  
  附件1:《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核心期刊目录(2010)
                                             科技处
                                                 
计财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请各位老师在626日之前将相关佐证材料和电子表格上交到许幼明处。

 

核心期刊目录(2010版)及对应代码 .xls
2012学年(第二学期)科研工作量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