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教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9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开云网页版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城院政 2010 100号),以下简称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文件精神,我校2012-2013学年教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起止时间:201271—— 2013630日。

  2、统计类别:本次统计包括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中所涉及的所有方面,具体包括学术(教研)论文工作量、教材工作量、教研项目工作量、教研成果鉴定(评审)工作量、教学奖项工作量、教学建设及成果工作量、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量七大部分。其中对于教研项目工作量、教学建设工作量等表格中已经列出的教研项目请根据表格进行核对统计,其余部分请自行上报,并按照表格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再版修订教材不计教研工作量,禁止重复提交。学术(教研)论文工作量由科技处负责统计,教研工作量计算中直接使用其统计结果。
  3、统计负责部门:本次教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分为高职教育研究中心管理的教学规划类项目和教务处负责的建设项目,由教务处总体负责。

4统计结果:本次统计结果将作为2012-201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教研分排名的最终依据。
  5、统计表格:本次教研工作量统计表格详见附件《2012-2013学年教研工作量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统计表格一律用下载的EXCEL格式填报,请不要随便调整表格格式。上报时请上交《统计表》书面材料,空表也须同时上交,并报送电子文档。书面材料(包括空表)必须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材料要求:教材、专著等需提交原件及封面、目录复印件,新编自编教材需同时提交《宁波城市学院自编教材申请表》复印件;论文、获奖等上报时提交复印件即可,具体要求见《统计表》。
  7、其他要求:已结题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结题备案手续,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汇总表中的教师职称一栏请务必准确填写,统计结果涉及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

8、截止日期:由于涉及到津贴发放、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事宜,本次统计工作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71,逾期不予补报。对于在外进修人员,由各单位负责及时通知教师本人。  
  请各单位、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教职工教研工作量统计和有关佐证材料的收集工作,将统计材料统一汇总后,按时分别提交至教务处和高教研究中心。  

联系人:教务处:原素芳  电话:88122247  短号:688582  E-mailyuansufang@nbcc.cn
  高教研究中心:龙安梅     电话:88122338    短号:643593    E-maillonganmei@nbcc.cn

 附件:2012-2013学年教研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处

高职教育研究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请各位老师在626日之前将相关佐证材料和电子表格上交到许幼明处。

 

2012学年教研工作量统计表_高职研究中心负责.xls
2012学年教研工作量统计表_教务处 负责.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