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2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8查看次数:5作者:未知

各位老师:

 根据市教科规划办甬教科规办[2013]5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征集评审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凡是20135月之前已经完成的省、市级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课题研究如需延期者须上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申请表》,延长时间至多一年。

2.虽未立项,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研究,确有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成果可推荐参评。我校有2项名额。

二、成果评审程序

1.初审:由学校高职教育研究中心负责初审,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参加活页评审。

2.活页评审:由市教科规划办委托国内知名专家(外省、市)进行活页盲评打分,并根据活页盲评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候选科研成果。

3.复评:由市教科规划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候选成果进行复评,推荐出一、二、三不同层次的名单。同时组织省内外有关专家对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第一层次候选成果进行答辩评审。

4.终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推广奖的课题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五份《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和有关附件一式三份。

2.《申报·评审表》的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成果申报人”限填一名,“成果合作者”限填名,如是执笔请注明,此栏将作为获奖证书填写时的主要依据,务必慎重;②若是省、市级规划立项课题,请详细填写立项时间和批准文号。

3.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

4.申报的课题成果材料严禁抄袭与剽窃,附件材料切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奖项。

5.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528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6.材料报送:按照“申报材料有关事项说明”的要求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份报送至学校高职教育研究中心。

我院要申报的老师请在526日之前把相关材料上交到许幼明处

附件: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

2.《宁波市2012年度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奖推荐表》

3. 《宁波市201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活页评审表》

4.宁波市201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汇总表

5.申报材料有关事项说明

    6.《关于征集2012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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