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发布时间:2010-11-24查看次数:63作者:未知

 信息学院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开云网页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结合我院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党风廉政教育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战略决策、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领先、警钟长鸣;健全制度、源头治理;注重监督,防微杜渐;逐步建立起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学院领导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治腐化堕落,长修为政之道,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第四条 我院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由总支负责;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全力配合做好有关教育工作。

第五条 每年坚持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月活动。用实际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开展,宣讲“两个条例”即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纪律教育,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六条 每学期开展23次廉政教育活动。采取观看警示片、学习有关文件、听警示教育报告等形式,经常开展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自觉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教育全院教职员工自觉实践“八荣八耻”,认真落实师德规范,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做到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第七条 学院总支委员会议或党政联席会每学期安排不少于2次的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专题会议或议题,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以上的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

第八条 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支部负责同志要如实汇报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认真自查自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 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积极配合上级组织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

                                信息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

2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