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省高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8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省高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浙教计〔200777号)精神,推进普通高校教材建设,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浙江省教育厅启动了2010年度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的立项工作。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

    以教材建设推动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通过教学内容和教材体例的更新,推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建设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使用的高质量系列教材。高职高专教材应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建设下列教材:

1.适应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兴专业系列教材。

2.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生学习要求的系列教材。

3.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为目标,教学内容组织安排上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采用项目教学、探究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的教材。

4.有立体化资源(包括教学辅导书、教学素材光盘、教学网站等)建设规划的教材。

5.与国家特色专业、省重点建设专业、国家及省级教学成果奖、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国家及省级教学团队、国家及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教学改革类项目相配套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教材。

对改革力度大,能促进相应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系列教材,将加大支持力度。

二、立项范围

本次申报教材为自主选题教材。自主选题教材由各高校根据限额向相关教指委申报,教指委确定后先报省教育厅备案,再由各高校组织编写。

1.自主选题教材可为理论课用教材,也可为实践环节用教材(含实验、实训等),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新编教材要求提供编写大纲及两大章。修订教材必须为20091231日前正式出版的教材。

2.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30号)和《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5号)等文件精神,对正式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学理论》、《史学概论》、《新闻学概论》和《法理学》等首批重点教材、由中央负责组织的重点编写教材《毛泽东思想》等41种教材和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的重点编写教材《当代西方哲学思潮评析》等93种教材(附件4)我省将不再重复建设,以上教材不再列入本次重点教材编写范围。

三、申报要求

1.高职教材的主编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和教材编写经验。

2.申报人应能按照规划完成教材的编写任务,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具体事项

1.立项数量

2010年度计划评审产生重点高职高专教材450本。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情况再对学科专业和系列教材的配额进行分配。

2.申报限额

我校今年限额申报7本。

3.建设期限

本年度立项资助建设的重点教材须在20111230日前出版,并在出版教材的封面上标注“浙江省重点教材”。

4.经费资助

省教育厅为通过立项的重点教材提供2万元教材建设经费。立项教材主编所在学校应按照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立项教材编写完成后,教材编写者可自行选择优秀出版社出版。各学院应加强教材建设管理,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编写和出版任务。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请各学院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并参考《浙江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组织推荐上报。

2.采取主编负责制的办法进行申报。

1)主编填写《浙江省校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见附件2)书面稿一式四份和相应的电子稿。

2)各学院将拟推荐项目的汇总表书面稿一份和相应的电子稿(见附件3)在201071日前交到教务处。

3.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于73日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上报省级立项。

4.各学院在申报时要注重学科间的平衡。

附件: 1.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

2.浙江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高职高专部分)

3.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立项汇总表

4.中央、教育部负责统一编写教材

联系人:原素芳,联系电话:2247E-mailyuansufang@nbcc.cn

教务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注:请我院申报的老师在630日之前上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许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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