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甬科计〔2010〕10号,见附件1)精神,2010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于日前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按照《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2)的要求推荐科技创新特别奖、科技创新推动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2、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须通过我校科技服务与合作处申报。学校鼓励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奖项,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应经过各有关单位同意后送交科技服务与合作处审核、备案。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项目不得推荐;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由项目申报者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
4、由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的技术开发类成果,须提交技术转让合同或与企业合作开发的合同,并提供企业付给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技术转让费或版权等有关凭证,在此基础上,合作企业提供项目有关的经济效益证明。
5、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不在推荐之列。军民通用项目,可以推荐。
6、同一项目已经获得国家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不再推荐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二、推荐程序及材料
(一)科技创新推动奖和科技创新特别奖
1、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可择优推荐科技创新特别奖1名,科技创新推动奖2名。
2、被推荐人条件:市科技创新特别奖推荐材料重点突出在科学技术进步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以及由技术创新所带来的显著经济效益;市科技创新推动奖材料重点突出在促进区域、企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活动中的推动和组织作用。被推荐人的条件要求请对照《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2)
3、材料要求:书面推荐材料包括11份推荐书和2份附件材料(其中原件1份)。请各单位于5月14日前完成网络填报,网址为http://kjjl.nbsti.gov.cn/ ,用户名、密码与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用户名、密码相同。具体要求请参考《宁波市创新推动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和《宁波市科技创新特别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附件3、附件4),并在推荐系统中在线打印推荐书,填写推荐意见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连同附件材料一并送交科技服务与合作处。
(二)科技进步奖
1、市科技进步奖申报统一在网上进行,网址为http://kjjl.nbsti.gov.cn/ 。登录该推荐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与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用户名、密码相同。请仔细阅读《宁波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5),按要求在线填写推荐申报材料。
2、5月14日前,各单位汇总并初审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表初稿及书面版附件材料样稿后,将推荐表在线上报,同时书面版附件材料样稿送交科技服务与合作处审核;另外,将本单位项目的推荐意见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给科技服务与合作处,推荐意见应包括项目情况介绍及建议推荐等级,限500字。
3、5月24日前,各申报人将附件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网络申报系统。同时,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书面推荐材料汇总后送交科技服务与合作处。各单位在送交书面材料时,需同时提供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6),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4、书面材料要求:书面材料包括项目推荐书2份、附件材料2份(其中原件1份)。推荐书应在推荐系统中直接打印生成,不要另加封面。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编印页码,并有封面和目录,封面格式请参考附件7。附件材料排列顺序请严格按照《宁波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5)的要求,并且不得超过40页数。
5、各申报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附件8),项目完成人(所有申报人)签字、完成单位盖章后附在附件材料内。
6、电子版附件材料上传要求请参见《宁波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5)。
三、注意事项
1、科技创新推动奖按照推荐条件可推荐市内、市外人员。
2、推荐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按照项目的分类和要求进行推荐:
⑴基础研究类项目:其相关论著截至推荐时间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即2009年5月31日前),主要论著要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含他引、正面引用的具体情况;
⑵软科学项目,应当是完成期满一年以上并经实践验证的项目。凡是为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的软科学项目,原则上应在规划、计划实施期过半后才能申报评奖。
3、直接经济效益是指项目完成单位(包括以该项目技术出资入股或转让的相关企业)销售申报项目产品(或技术)所取得的直接效益,若申报一等奖(基础研究类、社会公益类、软科学项目除外)项目,要求提交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
4、间接效益是指项目用户单位应用该项目(技术)后取得的经济效益。
5、社会效益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6、推荐书首页上的成果类别、行业评审组代码必须填写齐全,编号由市科技局统一填写。成果类别及行业评审组代码必须根据项目的特点,按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7、推荐书首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原则上与鉴定或验收证书及成果登记证书一致,并与推荐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完成单位应出具报告,说明理由,并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
8、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市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0年度宁波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推荐和材料的初审把关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联系人:候苏红 联系电话:88122301 短号:687231
E-mail:housuhong@yeah.net
联系人:许幼明 联系电话:87415843 短号:689675
附件1:《关于做好2010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3:宁波市创新推动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附件4:宁波市科技创新特别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附件5:宁波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附件6:2010年度宁波市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7:附件的封面格式(参考)
附件8:承诺书
(请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