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27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关于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专家组将于20091129日至122日对我校进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班车发放时间的调整。1129日(星期天),溪口校区班车按工作日时间发放;121日(星期二),校本部班车上午发放时间提前10分钟。其他时间班车发放照旧。

  2、全体教师在评估期间统一佩戴工作证。

  3、请你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4、上课老师至少提前5分到教室,做好上课前各项准备工作,带上六大件(教材、课程标准、教学日历、教学设计(整体、单元)、课件、考勤表),给09级上课的老师要注意职业素质养成的上课规定动作,上课时注意手机调到静音。

  5、评估期间,私家车、电瓶车、自行车请停放置指定地点,确保校园环境整洁美观。

  6、在校园内待命,以便随叫随到。

                                       信息学院办公室

                                     200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