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03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9133号)文件精神,2009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要充分发挥厅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科研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为区域科技创新提供服务,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科研项目立项要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鼓励教师自由探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限额
  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经费预算额度参照如下标准: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万元-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3万元-1万元/项。
  该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可申报限额为4项。为了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我校对校内各单位采取限额推荐申报制,各单位可申报限额也为4项。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再进行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二)引导和支持我省高校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开展。鼓励高校与企业进行合作,所申报项目中,必须推荐一定数量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合作前景良好,有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予以优先立项(需提供有关证明)。
  (三)各类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四)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五)项目申请者已在承担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教育厅项目的,不再给予一般项目立项。各单位推荐申报时应严格审核把关。
  (六)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四、申报办法
  (一)2009年科研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有关申报表格请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二)申请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下简称《申请书》)并完成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并按本通知和《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具体步骤包括:
  1、申请者登陆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edu/),完成网上申报并上报。新用户注册时请在注册完成后通知本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开通,机关新注册用户的开通请与科研处联系。
  2、各单位登陆网络申报平台,将同意申报的项目上传到学校。
  (三)各单位申报限额可通过网络申报平台查询。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择优排序推荐。
  (四)科研处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91117日。逾期网络平台将不再开放。
  (五)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6份、《汇总表》1份,及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立项项目管理与验收工作,《申请书》所填内容为项目结题依据。2008年后立项项目的结题须先在网上按要求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验收通过后于每年的5月份或12月份集中办理结题手续。从2010年起,省教育厅课题只有结题后,才能作为职称晋升的成果。
  (二)省教育厅将对各项目承担单位的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总体评议,评议结果将与下年度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直接挂钩。  
  联系人:候苏红     联系电话:88122301     短号:687231
  E-mailhousuhong@yeah.net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及时与许幼明老师联系,并根据申报要求在1116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上交到院办许幼明老师处。

联系人:许幼明     联系电话:87415843     短号:689675

E-mailxuyouming@nbcc.cn

 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