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6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开展浙江省(2008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099号)文件精神,浙江省(2008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日前启动。本次评选,对申报参评成果范围、期限和申报名额等都作了具体要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及我校限额: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科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及以上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教育部规划及以上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
  2、申报研究成果期限为2006年(含)以后批准立项的上述各类研究课题,其成果必须在200811-1231日期间取得,即在此期间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
  3、成果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数量为1项。

二、申报条件
  1、凡我校教职员工所取得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成果均可申报。
  2、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成果负责人1名,成员4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署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及教育厅基础教育成果奖的。
  (4)集体成果申报人数超过5人的。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请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浙江省(2008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附件1)和《浙江省(2008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活页评审表》(以下简称《活页》,附件2)。
  2、申请者将《申报·评审书》、《活页》及其它材料于20091015日前报送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推荐到学校科研处。科研处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安排专家评审,并在此基础上统一上报到省教科规划办。
  3、成果评审费每项300元(含计算机录入费等)由学校承担。
  4、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其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由所在单位签署明确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活页》一式6份,不能出现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3)课题研究结题报告、论文(复印件)、结题证书复印件等各一式6份。其它附件或佐证材料不作要求,可随报一式3份。
  (4)材料装订顺序为《申报·评审书》、课题研究结题报告、论文(复印件)、结题证书复印件。《活页》必须单独装订。
  (5)各单位统一汇总并报送《汇总表》(附件31份。
  (6)上述材料电子文档1份。
  (7)评奖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申请人自行保留底稿。

四、申报截止时间
  科研处受理成果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910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在1015日前将材料上交到院办许幼明老师处。
    联系人:许幼明   联系电话:87415843   短号:689675
  E-mailxuyouming@nbcc.cn
  附件1浙江省(2008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
  附件2浙江省(2008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活页评审表
  附件2浙江省(2008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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