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高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7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申报省高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进普通高校教材建设,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省教育厅启动了新一轮重点教材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充分利用高职高专学校的教学资源,建成一大批供普通高职高专使用的高质量教材,并按照“坚持分类指导、坚持特色、坚持新编与修订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组织省重点教材的立项工作。

  二、立项主要范围

  1.申报教材原则上要求是高职高专院校的基础课教材、专业基础课教材、专业主干课程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2.新编教材主要资助纸质教材,要求必须已经编写了部分样章;同时也资助必修课教学配套的CAI课件等新型电子教材。电子教材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与文字教材同时申报,分开立项。

  3.修订教材必须是在20071231日前已经公开出版的教材。原则上要求是省教育厅的重点建设教材、教育部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性专业出版社与著名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规划教材和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有一定的使用学校或较大的使用量,学生受益面较广。

  4.高职高专教材要与课程建设紧密结合,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实训教材,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下列教材:

  1.根据学校定位与特色,科学规划本校教材建设,根据不同专业的服务方向和特点,结合学校实际和生源状况,编写出版的有浙江特色和本校特点的教材。

  2.与国家特色专业、省重点建设专业、国家及省级教学成果奖、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国家及省级教学团队、国家及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教学改革类项目相配套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教材。

  3.可以根据学科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人才培养实际状况及时修改的电子教材。

  4.编者水平高、优势明显的公共基础课教材。

  5.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并填补空白的新教材。

  6.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专门实践实训教材,尤其是结合我省大学生科技竞赛、技能竞赛的实训教材。

  7.编者水平高、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独立学院学生量身定制的教材。

  8.用于“双语”教学的国外原版引进的优秀教材。

  9.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教材。要求教材体现新颖的编写思想和技巧,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10.教学改革力度大的高职高专教材。

  11.多校联合组织编写的教材。

    12.与本省优秀出版社已有出版意向的教材。

  三、教材编写的基本要求

  1.主编(对有多位主编的教材是指第一主编,下同)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有长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和教材编写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

  2.组织教材编写的基本原则是:结合高等学校实际需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填补空白,确保质量,有所为,有所不为。鼓励专业学科优势明显、著者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个人或教学单位根据上述原则编写、出版教材。

  3.教材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正确反映现代教育思想,体现改革精神,融合与教学目标相适应的最新科学技术发展知识。

  4.教材应适应教学对象的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要求,取材合适,深浅适宜,篇幅恰当,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学生的能力、素质。

  5.教材应与相关课程之间的交叉、衔接处理得当。

  6.教材体例规范科学。原则上要求绪论、正文、习题、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7.教材编写者要按时完成教材编写任务,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8.主编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申报学校、出国一年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四、立项数量、申报限额、出版期限和资助经费

  1.立项数量

  2009计划评审产生750本省重点教材,其中高职高专500本。

  2.申报限额

  采用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3门。

  3、建设期限

  本年度立项资助建设的重点教材须在20101230日前出版,并在出版教材的封面上标注浙江省“十一五”重点建设教材。

  4.经费资助

  省教育厅对每种立项教材给予2万元教材出版资助费。重点建设教材主编所在学校应对省重点建设教材给予11的经费配套。立项教材编写完成后,编写者可自行选择出版社出版。教材出版单位应提供立项教材编写的启动经费,并严把出版环节,保证教材的编校和印刷质量,按时完成出版任务。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请各学院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并参考《浙江省重点建设教材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组织推荐上报。

  2.采取主编负责制的办法进行申报。

  1)主编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见附件2)书面稿一式两份和相应的电子稿。

  2)新编教材须提供全部书稿或编写大纲及样章两册;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两册;引进国外优秀原版教材须提供原版教材一册,并提供主编与国外原出版社同意在国内出版的授权书复印件二份。

  3)各学院将拟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按要求及汇总表书面稿一份和相应的电子稿(见附件3)在200957日前发到教务处,省里申报截止时间为518日。

  联系人:张军侠,联系电话:2301E-mailzhangjunxia@nbcc.cn

  3.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上报省级立项。

  4、各学院在申报时要注重学科间的平衡。

  六、其它未事宜详见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zjedu.gov.cn/

  附件:1.浙江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

  2.浙江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高职高专部分)

  3.浙江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立项汇总表

  4、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学科专业类别分配表

  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在200957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到院办许幼明老师处。

    相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