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浙江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和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以下简称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名师奖。承担高职高专教学任务(含校际选修课教学工作量),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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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坛新秀奖。承担本专科理论和独立实验教学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3月31日后出生)的教师。已获得前两届省教坛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教学名师奖。参评教师须在教学一线工作,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具有5年以上高职高专教学经历,具有相关企业相应技术工种3年以上的专职工作经历。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表现突出的高职高专基础课教师也可以参与此次评选。其它条件参照《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教坛新秀奖。参评教师须在教学一线工作,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坚持连续3年以上(含3年)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学生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教学任务,且近3年每年主讲全日制本专科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20学时以上(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其它条件参照《高等学校第三届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三、推荐名额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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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程序。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进行初评和筛选后,确定候选人选,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4),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推荐。请各学院于4月27日之前将《推荐表》一式5份(打印稿,规格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及汇总表交教务处,同时须发送电子文档。
2.推荐名额。本次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人选不超过1名。省教坛新秀奖评审采用学校按限额择优推荐、教育厅备案方式确定,省教育厅根据学校办学层次、水平和专任教师数、高级职称教师数等,同时考虑院校间平衡分配名额,我校有1名拟获奖推荐名额。
3.联系人:张军侠,电话2301,Email:zhangjunxia@nbcc.cn。
四、表彰名额及奖励方法 浙江省教学名师奖名额为50名,教坛新秀奖名额为100名。省厅将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省级教学名师奖和省级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相关文件可登录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09-04-13/news20090413151906.html查阅。
组织开展高校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的推荐、评选,是引导、鼓励高校及教师重视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我校的推荐、评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完善鼓励教师特别是高水平教师从事教学的政策措施,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 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 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 (高职高专) 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请表(高职高专) 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候选人申请表(高职高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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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 省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拟获奖人员汇总表 相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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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我院要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在4月27日前上交到院办许幼明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