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03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规办〔20092号)文件精神, 2009年度宁波市哲社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浙江省委和宁波市委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所作出的各项决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立足宁波,以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地方特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立项课题分指南课题、自选课题、共建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四类,指南课题、自选课题和共建课题为资助项目。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中的课题类别选项中作出明确选择。
  1、“指南”已经明确了本年度课题研究的选题,申报者可据此进行指南课题的设计和申报。
  2、“指南”未列出的领域,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长期的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3、申请共建课题的,所在单位必须作出同意并按期支付课题经费的承诺(2009年度为11000/项,其中1000元为成果鉴定费),并在表格相应部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共建课题立项后,所在单位须在课题立项通知发布后三十天内,将经费划拨至发布单位指定帐户。
  4、申请自筹经费项目,须在申请表中填写资金来源,并由提供资金方作出承诺。

三、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综合研究。

四、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著作或论文,具体形式由发布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在相关协议中约定。应用性研究课题须有35千字的政策建议稿,其他课题须有6千字左右的成果要报,与课题成果一起进行结题评审。具体由发布方根据需要与申请人商定。

五、本年度立项的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课题指南中标明的课题须在10月底前完成,其他课题完成期限由发布方视情况与申请人另行商定。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

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七、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申报:
  1、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
  2、有厅市级及以上课题逾期未结题的。

八、科研处受理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32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申报材料包括(A4纸打印):
  1、《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其中一份申请表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明确意见(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同意推荐等),主管领导需签字、盖公章,另一份申报书中的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
  3、《200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项目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
  4、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1份。

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资格逐个进行审核,同时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交我处。

  联系人:候苏红   联系电话:88122301   短号:687231
  E-mail
housuhong@yeah.net
   
联系人:许幼明   联系电话:87415843   短号:689675
  E-mail
xuyouming@nbcc.cn
  附件1200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附件2200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表
  附件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42009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项目单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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