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宁波城市学院第一届教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6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关于组织申报开云网页版

第一届(2007-2008年)教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开云网页版教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试行)》(宁城院政〔200829号),开云网页版第一届(2007-2008年)教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必须为200711日至20081231日期间完成的教科研成果,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开云网页版或宁波大学职教学院,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第一完成人限申报1项。

(二)申报的教科研成果只能以以下五种形式之一申报:
  1.经验收(鉴定、评审)的成果:指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结题、验收、鉴定或评审的教科研成果。
  2著作:指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译著,不包括编著、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科普作品、以及书画、诗歌、小说等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3.论文:指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国内外正式发表的论文,不包括报载非理论性文章。多篇系统有机联系的论文(限报10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论文主要作者应基本一致。以论文形式申报的 必须在申报书中标注代表性论文1-3篇。没有有机联系的系列论文整体申报不予受理。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复印的论文请标明原发表的期刊名称。
  4经登记的成果:指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结题、验收、鉴定或评审并经省市科技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科技成果登记的教科研成果。
  5.研究咨询报告:指被政府部门或有关企事业单位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等,必须有采纳证明。

(三)经登记的成果以登记证书出具时间为准;专著、译著、论文以公开出版、发表的时间为准;经验收(或鉴定、评审)的成果以有关主管部门结题、验收、鉴定或评审的时间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以采纳证明出局时间为准。
  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形式申报。
  论文、学术专著、译著等一般应提供书评、转载、摘编、引用或应用等客观评价证明。

(四)完成人员的数量与排名顺序原则上按结题、验收、鉴定或评审证书上的署名或论文和专著上的排名。

(五)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由项目申报者负法律责任,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把关审核。各单位对申报成果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质量,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
  4.已获上级奖励的成果。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
  一式8份,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1份。

2.佐证材料:
  一式1份,装订成册,并要求有封面、目录。
  ①著作和论文成果需附原件(已在学校科研工作量统计时提交过论文原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和版权页。并在复印件封面上注明已提交原件),同时提供书评、转载、摘编、引用等相关佐证材料。
  ②验收(或鉴定、评审)成果以结题验收(或鉴定、评审)时提供给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材料为基础,可适当增加内容。
  ③登记成果以登记时提供给登记单位的书面材料为基础,可适当增加内容。
  ④研究报告需提供报告全文、被采纳证明原件、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等。
  3.承诺书1份。
  4.单位汇总表及电子文档1份。
  三、受理时间
  科研处受理申报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09331日止,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汇总后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候苏红      联系电话:88122301      短号:687231
  联系人:许幼明      联系电话:87415843      短号:689675

E-mail:xuyouming@nbcc.cn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在329日之前将材料交到许幼明老师处。
  附件1开云网页版教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试行)
  附件2开云网页版第一届教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开云网页版第一届教科研成果奖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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