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8学年第1学期期末监考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07级学生由教务处统一排考的课程,考试时间定于第18周(2008年12月29日—31日及2009年1月4日)进行。08级学生由教务处统一排考的课程,考试定于第19周周四开始(2009年1月8日)进行。各位老师的监考场次请见附件。因本学期教务处不再组织老师进行监考培训,故学院将监考教师在监考时要注意的事项列在下面,请各位老师自觉遵守。
1、各监考教师应认真监考、严格执行考场指令,规范监考程序,及时到位监考,并在考前向学生宣读《考生须知》,并将《考生须知》写在黑板上。考试结束时,务必规范收卷环节,试卷按学生学号顺序排列,避免发生收卷份数与考试人数不符的现象发生。
2、发现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作弊的学生,监考教师务必当场将违规学生带至考务办公室(附上作弊材料),由违规学生本人书面写出事情经过,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将《学生违反考场规定情况表》交考务办公室(具体教室在考前公布)。
3、监考教师须严格按《期末考试考场指令》执行。
4、监考教师须于考试前30分钟到文印中心8-101各所在学院领卷处签到,由开课学院的监考教师领取考卷,考试完毕负责把试卷交给开课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