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厅科研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8]170号)文件精神,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2008年度我厅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业强省”总战略和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我省加快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服务,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为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服务。
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科研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为全社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科研项目立项鼓励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鼓励教师自由探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提升高校科研的影响力和显示度;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
项目类别包括:A类,省教育厅重点项目;B类,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2万元/项;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3—1万元/项。
根据通知,我校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为B类自筹经费项目。该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再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B类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与学校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保证科研项目能够如期完成。
(四)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五)申请人有逾期未结题项目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申报A、B类项目;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教育厅项目的,不再予以申报B类项目。
(六)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四、申报步骤
2008年科研计划项目将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有关申报表格请在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一)申请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下简称《申请书》)并完成网上申报。
(二)2008年度科研项目实行按限额推荐立项,我校可申报4项。
五、其它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11月10日。
(二)材料要求:《申请书》一式2份、《汇总表》1份。
由于收到通知较晚,时间紧张,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教师,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按本通知和《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
联系人:葛峰 联系电话:88122247 短号:661565
E-mail:gefeng@nbcc.cn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将申报材料于2008年11月7日前上交到院办许幼明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