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中共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02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转发《关于做好中共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直)支部,全体党员同志:

    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精神,学校党委号召全校党员同志,尤其是教工党员同志用真情和实际行动,为灾区人民献一份爱心,送一份温暖,做一份贡献。

    各党总(直)支部要认真做好传达工作,确保中央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建议各党总(直)支部于64日(下周三)之前组织教工党员特殊党费的缴纳活动,让广大教工党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奉献自己对灾区人民的关心和真情。

    党总(直)支部党员同志所交纳的“特殊党费”由各相应党总(直)支部代收后,交学校组织部,组织部统一缴上级组织部门,由相应的组织部门出具收据。并请党总(直)支部填写《中共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统计表》(请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时请发送电子邮件至xuchunxiao@nbcc.cn

 

 附件1:中共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统计表

 附件2:《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