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学院2008届专科((3+2)及二年制)毕业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6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关于信息学院2008届专科((3+2)及二年制)毕业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信息学院2008届专科毕业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2008届专科(二年制)校内毕业答辩时间安排在2008531日进行,参加答辩的毕业生有06电商13+2)网络、06电商23+2)网络、06信管系统(3+2)、06计算机3+2)、06楼宇、06应电(3+2)六个班级的毕业生。为做好本次答辩工作,特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    答辩资格审查及答辩前的准备

    为提高毕业综合实践设计说明书的质量,对校内毕业班,答辩前毕业生提前3-5天返校,指导教师集中指导,并做好答辩资格审查。本次答辩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528530日。按照学校《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办法》的要求,毕业生应在返校期间准备好毕业综合实践设计说明书,做好答辩准备。

    为便于毕业生做好答辩准备,返校期间,学院安排机房如下:

班级

日期

节次

周三机房

周四机房

周五机房

06计算机(3+2)

5月28日(周三)

________

 

5月30日(周五)

12

9-303

9-307

9-308

34

9-303

8-302

9-303

56

9-303

9-303

9-303

78

9-303

8-301

9-303

06电商123+2)网络、06信管系统(3+2

12

9-307

8-201

8-301

34

8-304

8-205

9-308

56

9-308

8-301

8-301

78

9-308

8-302

9-308

06楼宇、06应电(3+2

12

8-402

8-304

8-302

34

8-207

8-303

8-302

56

8-301

8-304

8-302

78

9-307

8-304

9-307

.    答辩(531日进行)

1.答辩时间:531日上午830开始。根据学校从今年起加强毕业答辩资格审查要求的需要,从08年开始学院决定增设二次答辩,对未通过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和一次答辩的毕业生,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的时间定在一周后举行、具体安排由各教学系确定,学院安排在周六、周日6个机房方便同学进行二次答辩准备。具体安排如下:

班级

日期

节次

机房

06计算机(3+2)

53161

1-8

8-201

06电商123+2)网络、06信管系统(3+2

53161

1-8

8-301302304

06楼宇、06应电(3+2

53161

1-8

8-402403

2.答辩地点安排如下:

班级

教室

06计算机(3+2)

4-202、203、204

06电商123+2)网络、06信管系统(3+2

4-205、206、207、208

06楼宇、06应电(3+2

4-209、210

3.答辩组织形式:各系分专业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本专业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系(副)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担任。各答辩小组组织本组的答辩,答辩顺序由各组安排。

4.答辩程序:毕业生向答辩小组介绍自己设计说明书情况(时间控制在57分钟,至少提供两份设计说明书打印稿给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提问答辩小组成员根据毕业综合实践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并填写评分表(百分制)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记录(答辩记录要做到详实,突出重点)。

答辩完成后,各毕业生将毕业综合实践封面、毕业综合实践设计说明书和开题报告打印后交指导教师(包括电子稿)。

.    答辩成绩的评定(62日前完成)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的态度、过程和最后结果,在评阅书中填写评语并打分(采用百分制,等级比例请参照《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办法》)。

2.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在评阅书上填写评语,并将答辩得分填入答辩小组得分栏(采用百分制,等级比例请参照《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办法》)。

3.答辩最终成绩评定,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进行答辩最终成绩评定。

.    毕业环节的资料汇总和成绩录入

1.各指导教师会同所指导学生将毕业综合实践封面、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表、进度检查表、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记录表、评分表、评阅书、毕业综合实践说明书汇总后交教学系装订后存档。

2.各位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岗位实践的《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的情况,对学生的岗位实践进行评阅和成绩评定,并填写成绩表,完成后交教学系,各系收齐后一并交学院周建平老师。

3.毕业答辩和岗位实践的成绩由学院集中录入。

.    相关说明

1.毕业答辩环节非常重要,关系到能否顺利毕业,请毕业生高度重视,关于毕业答辩时间和地点的安排,也请各位毕业生同学相互转告。    

信息学院

200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