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4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 “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08]23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申报类别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要求申报者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其他类别的课题采用会议评审制度。申报招标课题和会议评审课题互不交叉,申请者只能从中选一。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三、申请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各类课题平均资助强度分别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8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6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2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四、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招标课题申请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届时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请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申请者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五、《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研究要点明确基本研究内容,申请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可适当增加但不得减少相关研究内容;会议评审课题申请者可参照指南标明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要点,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标明指南题号)或自选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

  六、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40万字以上的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

  七、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得到同级别教育学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申请者申报。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时间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逾期未结题的,学校不予推荐申报。

  八、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九、申报材料:《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活页一式5份(招标课题不需要填写活页),《申报汇总表》1份及以上所在材料的电子文档1份。其中一份《申请评审书》(学校存档)第九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或部门填写、盖公章,其余3份由学校统一填写盖章。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两钉装订。

  十、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08年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审查合格后推荐上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统一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应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请者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工作的质量。

  学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08年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幼明        联系电话:87415843     短号:689675

  E-mail:xuyouming@nbcc.cn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2008年版)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5、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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