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举办“我看创业创新”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8查看次数:0作者:未知

  关于转发举办“我看创业创新”征文活动的通知

  根据宁波市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甬主题宣教办〔2008〕6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东南商报决定联合举办“我看创业创新”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要求

  1、正文必须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高举旗帜推进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实现六大提升”为主题,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和本人实际,就创业创新谈体会、谈认识;也可以就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出好的建议;也可以就进一步保障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题目自拟。

  2、征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条理清晰、语言流畅、文风朴实,言之有物。

  3、征文体裁不限,每篇不超过1000字。

  二、征文时间:

  2007年3月24日至4月30日。

  三、征文的组织、报送

  1、征文面向全市各地各部门,主要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具体请各县(市)区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送。每个县(市)区报送篇目不少于6篇,市级有关部门报送篇目不限。

  2、征文请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邮编等,并注明“征文”。请作者仔细检查自己的稿件,文责自负。

  3、征文稿件请传电子邮箱:zxm@cnnb.com.cn;或传真至87682441,或邮寄到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768号东南商报社诸新民收。同时,报送一份至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马碧波,联系电话:56191591,13454713839,传真:56191592,电子邮箱:bo.bo1974@163.com

  4、来稿我们将则优在东南商报、中国宁波网、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简报上发表,活动结束时将评选产生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宁波市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