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利用天空教室网络课堂进行教学的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02查看次数:1作者:未知

  转发《关于利用天空教室网络课堂进行教学的有关通知》

各学院:

  自从2007-2008第一学期开始,通过我们广大教师的努力,许多教师已经将教案、电子课件等通过宁波城市学院网络课程平台挂在了网络上,使我校的信息化教学跨出了可喜的一步。为了能够继续推进这一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的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师生的互动,2007-2008第二学期开始,学校将对网络课程教学要求如下:

  1、从2005年开始立项的所有精品课程(含重点专业中的精品课程)通过天空教室网络课堂平台实施教学。项目负责人对内容应及时地更新,并通过该网络平台,进行课程教学、讨论、布置作业、通过邮件回答问题,实现教师与学生的互动。

  2、每位教师在2007-2008第二学期,应再申报一门新的课程,将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件(对使用多媒体教师)、习题(静态)在网上公布。其中至少有一门课程能通过网络进行作业的布置、答疑,与学生通过网络进行交流、互动,为今后申报精品课程做好准备。

  3、学校将在2007-2008第二学期对教师的网上电子教案和天空平台网络资源及运行情况进行评选,推选出优秀电子教案和优秀天空平台网络资源。

                                            教务处

                                         2007年12月25日